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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房产问题 房产证上写谁名?
作者:lyqlkj 日期:2017-09-07  浏览:1259 次

结婚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房子了,但是对于工作在北京,上海,广州,深圳这些大城市里的光鲜的白领们,既享受不到公务员和垄断国企的集资建房,又享受不到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,动辄上百万一套的房价就算不吃不喝,小两口也未必能攒够。所以,父母出首付,两人还月供的方式是很多白领夫妻,尤其是80后的白领们首选方式。下面我们来分析下有哪些情况:

一、婚前买房,婚后还贷

这种情况一般是一方(通常是男方)婚前将房子买好,之后两人办理结婚手续。这种情况下要看房屋是买在谁名下,就是谁的财产,因为是婚前买房,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。房子并不因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就变成了共同财产。

但是需要注意,因为婚后还贷一般使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或收入,而此时这部分收入是共同财产,当离婚时,拥有房产的一方应当补偿给出资一方。

二、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

这种情况下,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房产算共同财产,分居时可以分割,但是由于两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,所以两人都不能继承对方的财产。

三、 婚后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产出售

如果房产是双方共有的,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某一方的姓名,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。

由于物权法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,这种情况非常有可能造成另一位共有人的损失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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